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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贫困住校生生活补助扩围5%

发布时间:2015-12-31来源:聊城政府网浏览字体:[      ]

12月2日,聊城市财政局局长李志华在接听市长热线时说,2015年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在校寄宿生的10%扩大到15%,扩围5%。

学前教育方面,原则上平均资助面为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幼儿的10%,具体分为3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

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2015年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在校寄宿生的10%扩大到15%,扩围了5%。

高中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2015年,高中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

中职助学金方面,自2015年春季学期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学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具体分档标准相应提高到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助学金政策覆盖全部在校生的10%。

高校奖助学金方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此外,还实行了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学生的学费代偿和助学贷款补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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